景宁:通报3起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2019-12-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50℃

为进一步推动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日前,景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雁溪乡柘ĝG村发展互助会理事长徐有清、副理事长龚东林挪用发展互助会资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间,徐有清、龚东林利用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柘ĝG村发展互助会资金21.3万元。2019年5月,该款已全部归还至互助会账户。此外徐有清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7月,徐有清、龚东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九龙乡库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主任陈建平非法侵占集体及他人公益林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8年,陈建平在担任库坪村委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私自将他人公益林登记在本人及其亲属名下,同时隐瞒村集体公益林面积,非法占有他人及村集体公益林补偿款。此外,陈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陈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景南乡上标ĝĝ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守海虚报套取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陈守海在承包上标ĝĝ村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工作中,虚构老人吃饭次数,套取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补助资金3682元。2019年9月,陈守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清退相关违纪款。

(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