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鱼台县委书记李志红违规使用车辆和安排公款送节礼、聚餐饮酒,省纪委给予李志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济宁市纪委对县委副书记、县长宫振华进行诫勉谈话。
2.宁阳县政府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车辆,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正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柳齐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3.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油区办主任周献珍违规借用公车并私驾私用,周献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蒙阴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王孝常操办女儿婚礼收取礼金,王孝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乐陵市盐务局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该局局长吕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该局局长邵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