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至,为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作用,温岭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温岭市水利局东南涵闸管理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7年,林恩良在担任原市水利局东南涵闸管理处处长期间,该管理处分8次采购价值为29159.1元的纸巾、毛巾、洗衣粉、洗发水等日用品,并将上述物品按人发放给该管理处全体在职职工。2019年12月9日,林恩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4日,违纪款29159.1元已退赔。
2.温岭市城东街道原山河村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时任城东街道山河村党支部书记吴文彬和村委会主任吴新志同意村两委在拆迁老屋、应征青年体检、抗台等工作中,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人民币2970元,时任村监会主任吴敏建未严格审核把关,在发票上签字并予以入账。2019年11月22日,吴文彬、吴新志、吴敏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0月23日,违纪款2970元已全部退赔。
3.温岭市大溪镇原潘郎村村委会主任邬能青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邬能青在担任原潘郎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报销烟酒、车费等,共计人民币54721元。此外,邬能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4日,邬能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