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玉荣优亲厚友、职务侵占等问题。赵玉荣在开展扶贫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条件的女婿吴某户违规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政策补助。赵玉荣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5.87亩,从中谋利261352.71元等问题。2019年6月13日,赵玉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剑川县甸南镇桃源村套取低保补助金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桃源村委会在实施2011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违规将10户指标拆分为25户,致使每户享受标准从1万元降低至0.4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桃源村委会原主任张继昌、村委会原副主任杨永忠、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梁七斤等人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95万元,共同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469万元等问题。2019年10月,张继昌、杨永忠、梁七斤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桃源村委会原大学生村官梁美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弥渡县弥城镇山高村委会违规收取农村建房押金及手续费问题。2016年9月,弥城镇山高村委会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违规收取报名建房户押金共计88户88万元,农户开始建房后退还押金;2011年至2013年,违规收取13户危房改造户每户200元的材料费用,共计2600元,用于村委会文印材料等支出。2019年10月,村党总支书记毛兴祥、村委会主任普进明、村监委主任普源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押金及手续费退还给农户。
4.南涧县南涧镇文启村委会原副主任杨儒春违规挪用医疗保险金问题。2018年10月,杨儒春在协助南涧镇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民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5万元,用于偿还亲属个人信用贷款,2018年12月25日才将挪用资金缴存至县医保局指定账户。2019年9月,杨儒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