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员刘宏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刘宏超在昌平区旅游执法大队负责旅游执法工作期间,于2017年10月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经理组织的宴请,并于2018年6月收受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予的礼金人民币2000元。2019年12月16日,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刘宏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昌平区纪委监委)
昌平: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03
来源:昌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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