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1-13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热度:91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葫芦岛市住建局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管理处原处长辛骁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辛骁勇在为某公司办理水利、市政、公路三级资质资格证后,分别于2017年中秋节前和2018年春节前,两次违规收受该公司共计2万元现金和20条香烟(价值0.4万元)。2019年7月,辛骁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王华日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华日任兴城市安监局局长期间,在兴城市及葫芦岛市多家饭店酒店违规安排公款宴请,宴请费用由该局收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缴未缴的罚没款支付,金额共计31.43万元。王华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建昌县房产管理处原处长孙德明违规公款购买白酒问题。2016年,孙德明指派办公室相关人员用公款购买葫芦岛地区特产白酒,费用共计2000元,并由其签批入账核销。孙德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退休待遇,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安屯村党支部书记胡祝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1月,胡祝山多次以党员开会误工为由,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助费共计9800元。胡祝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绥中县瑞通有限公司(绥中县第一运输公司)工会主席明忠罡违规办理“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26日,明忠罡在绥中县某酒店操办孩子“升学宴”四桌,宴请亲属及绥中县瑞通有限公司职工,收受12名职工礼金每人200元,共计2400元。2019年8月,明忠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案件是典型的漠视纪律规定,不听招呼,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省自警,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管理监督,遏制“节日腐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作廉洁自律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