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17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热度:1199℃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震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本溪市住房保障中心立新房产所所长李冬林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李冬林违规向5名职工发放加班费合计10.89万元。2019年7月,李冬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本溪市政事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工行押运大队党支部书记杨锡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9月28日,杨锡东乔迁新居,他于2019年8月提前办理“乔迁宴”4桌,其中亲属1桌、保安公司驻工行押运大队同事3桌,收受同事礼金3300元。2019年11月,杨锡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责令退还。

3.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郭宏志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月29日、1月30日晚,郭宏志利用法院办案车辆在自己手中之机,私自驾驶该车到医院为家属送饭,到明山区卧龙街道某商店购买物品,接送亲属到高新区练车。2019年8月,郭宏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且不断隐形变异,稍一松懈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必须高度警惕,寸步不让,严肃处理,久久为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春节将至,纠治“四风”迎来新的节点、新的考点,能否有效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坚定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的政治立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监督执纪出现“疲劳综合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自觉行动,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瞄准春节敏感节点和隐形变异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节日“四风”值班报告制度,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精准发现、快速打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切实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本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