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2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11℃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庆元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套取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2014年至2017年,国资公司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违规发放全员联系重点工程、企业活动补贴、企业调查下乡、摊位安置费、液化气等补贴共计人民币194500元;2014年至2016年,国资公司将2013年至2015年项目推进奖励性业务费发放至参与项目的个人,共计人民币324000元(税后实发283665元);2016年,国资公司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新增贷款和新增临时置换金奖励发放至个人,共计人民币199530元(税后实发166674.6元);2017年叶飞将国资公司及下属担保公司购买土特产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3110元,通过虚开印刷费发票方式予以报销。以上问题的发生,时任国资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叶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叶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叶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2.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胡庆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胡庆华以联系工作为名到杭州、丽水,并由其亲戚驾驶县委编办的公务用车进行接送,期间除少量公务活动外,大部分为私人活动。胡庆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胡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3.市环保局庆元分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人张远孝、执法大队干部颜瑞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与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问题。2019年10月28日晚,张远孝、颜瑞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郑某珍宴请,于饭后应另一管理服务对象吴某远邀请进入某经营性娱乐场所娱乐,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2020年1月,张远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颜瑞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