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20-05-08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996℃

1.合山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蒙祖新在“两残”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蒙祖新任合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工作,在分管期间,没有督促社会事务股按照要求对“两残”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导致全市“两残”补贴发放工作长期存在漏发和错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蒙祖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洪毅在“两残”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9年3月起黄洪毅任合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工作。2019年2月,合山市人民政府把来宾市审计局审计发现合山市有3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应享未享“两残”补贴等问题反馈给合山市民政局,黄洪毅作为分管副局长,仅对来宾市审计局提供的35人应享未享“两残”补贴的问题进行整改,没有对全市是否符合“两残”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全面排查,导致全市“两残”补贴发放工作漏发和错发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黄洪毅对“两残”补贴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黄洪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