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一次也不能侥幸

2020-07-20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热度:983℃

“几天来,我无时无刻不在内心深处懊悔,谴责自己怎么能够犯下如此大错?我深刻反思,都怪自己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开着公车回去一下没有人知道、也妨碍不到别人,一次一次麻痹自己,多次公车私用。归根结底,是我党性锤炼不够,纪律观念不强,自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文山市坝心乡武装干事李祥立在检讨书中写道。

经查,李祥立自2011年至2020年一直兼任乡政府驾驶员,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李祥立未经领导批准,先后11次私自驾驶公车回老家或办私事,私用里程共计744公里,并报销了油费、高速公路过路费772元。今年7月,坝心彝族乡党委给予李祥立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车轮上的腐败”一直是廉洁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这起违纪行为发生是违纪者明知公车不能私用,却仍存侥幸心理,一次没被发现又开始第二次、第三次……为此付出了代价。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单位监管制度的不健全,正是监管漏洞的存在,才给了权力任性的机会。纪律底线不能破,任何“事出有因”“下不为例”都不能成为借口。纪检机关用行动发出严正“警告”:不仅是公车私用,任何违纪行为,一次也不能侥幸!(侯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