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邓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敏违反政治纪律,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变相保留违规设立的专项工作经费,多次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私欲膨胀,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边退边收,意图逃避审查调查,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并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