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08-26 来源:海南廉政网 热度:122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琼海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海市塔洋镇联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弥浩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琼海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与大路镇蔗园坡村长山村小组补签租地补充协议,为感谢长山村小组组长陈所以等人,砖厂股东之一孙弥浩分别送给陈所以等3人每人5000元好处费,后又单独送给陈所以5000元好处费,合计20000元。2020年1月,琼海市纪委给予孙弥浩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琼海市大路镇蔗园坡村长山村小组组长陈所以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陈所以在担任大路镇蔗园坡村长山村小组组长期间,在与琼海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补签租地补充协议后,分两次收受砖厂股东孙弥浩10000元好处费,收受砖厂股东周某1万元好处费和1万元红砖,合计3万元。2019年5月,陈所以退还孙弥浩1万元、周某儿子1万元。2020年1月,陈所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万元红砖已收缴。

通报指出,在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案例为镜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常抓不懈、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从严从重查处,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琼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