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公诉人宣读被告人龚某涉嫌诈骗罪的起诉书。现年33岁的龚某一脸懊悔,他曾在长沙有过8年协警经历,此时却在被告席上接收审判。经合议庭评议,荷塘区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龚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1万元。
2013年8月底,龚某从58同城网站发现一辆别克君威的二手车出售的信息,便与车主余某联系,约好在荷塘区某小区看车。见面时,亮出证件称自己是公安局的,在谈好价格后,当场交付1000元定金,请余某将车先维修好,并答应支付维修费。
龚某交代,当时就想着因为自己有8年的协警经历,穿上警服肯定不会露出破绽,冒充公安民警好让对方放松警惕,能骗到车就骗,骗不到就算了。
9月2日20时许,余某电话告知龚某汽车已修好,可以提车。当晚,龚某穿着警服赶到国宾汽修厂,提出要先一个人试车,但余某不同意,龚某则谎称:“我在市局上班,你还怕找不到我人啊?”余某听后放松了警惕,答应同意他一人试车。随后龚某将车开到石峰区转了一圈后,直接开往长沙,途中余某打电话来问情况时,龚某担心余某报警,便谎称在红旗广场取钱,稍后就来付款。
据查,龚某的所用的警官证、假警服从市场买来,警服已经被龚某丢弃,警衔和警号被公安收缴。
龚某将车开到长沙后,丢弃了与余某联系的电话卡,之后余某再拨打其电话便无法接通。龚某骗得二手君威车后,在长沙潇洒了几个月都未能归案,直到1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到天心阁西门处理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才发现带回的男子龚某系株州警方登记的网上追逃人员。龚某被移交株洲警方后,交代骗来的君威被朋友亮子“借”走,未能追回。经鉴定,该辆二手别克君威价值1.9万元。
龚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非常后悔自己的罪行,希望家人和被害人能原谅他,自己也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宣判后,龚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