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王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泄露案件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并从中非法获利,涉嫌介绍贿赂犯罪。
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勇简历
王勇,男,1972年10月出生,广西东兴人,壮族,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月参加工作。
2002.12—2006.12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6.12—2007.04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7.04—2011.11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1.11—2015.06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5.06—2020.12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