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昌江县委批准,昌江县纪委监委对昌江县公安局乌烈派出所原所长杨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以颜广标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辖区内开设赌场,并在查办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帮助该组织成员逃避惩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辖区多名私彩商贩等人的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昌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昌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昌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昌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