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就证券买卖涉嫌行贿受贿36.5万元

2014-06-03 来源:腾讯财经 热度:2179℃

《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廉政公署公布,今日落案起诉一名证券行前持牌代表及一名客户,控告他们就证券买卖,涉嫌分别接受及提供非法佣金合共逾36.5万元。

程滔迹叮八辏粤⒅とㄏ愀郏┣俺峙拼恚豢亓较畲砣私邮芾孀锩嫦游シ《防止贿赂条例》。

同案另一被告叶影丽,56岁,「辉立证券」客户,则被控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两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三(9日)上午9时30分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程于案发时是「辉立证券」受托的持牌代表,专责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为「辉立证券」的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及就证券提供意见。叶则是「辉立证券」一名客户。

首两项控罪指程于2007年1月10日及08年1月11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涉嫌分别接受叶提供9.9688万元及26.5688万元的非法佣金,作为程以持牌代表身分,替叶在「辉立证券」所持投资帐户提供服务的报酬。

余下两项控罪指叶涉嫌以相同目的,向程提供上述两笔非法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