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主持工作的副股长合谋套取农民工培训补贴均被判刑

2014-06-04 来源:正义网 热度:3329℃

    培训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合格后,在向人社局和财政局申请财政专项补贴的同时,将摩托车驾驶人员的的D证,涂改成可享受国家农民工技能培训专项财政补贴的C4证以上驾驶证,套取国家农民工技能培训财政补贴;套取来的补贴款,由人社局培训股负责人与培训学校瓜分。经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查办并提起公诉,该案于日前作出重审判决,参与套取补贴款的培训股负责人陈小冬、校长杨林等四人分别获刑。

陈小冬原是阜南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主持工作的副股长。安徽省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从2005年起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设立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培训资金的使用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可以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也可以补贴给降低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

阜南县人才学校是一家民办培训机构,由杨林成立并担任校长。2008年,阜南县人社局与人才学校签订合同,约定由人才学校承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任务,人社局负责在培训期间查看开班情况,核实学员身份,以及项目验收等;项目结束后,人才学校凭相关材料申报领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

作为就业培训股的负责人,陈小冬负责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为套取国家补贴款,杨林及其外甥刘志成等人以给考摩托车驾照人员免费练车为手段,收集了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按照规定,摩托车驾驶不属于培训计划,不能给补贴。但刘志成安排学校办公秘书孙红,用电脑软件将学员获取的D证,修改为可以获取国家补助的C4证。为应付人社局、财政局在开班时的点名,刘志成等人便会通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到该校充当培训学员。

2009年,陈小冬在人才学校开班点名时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学员与照片不符,陈小冬找到校长杨林:“你这样不行,培训人员和上报的学员不符,虚假的多。”这时,杨林答复道:“你不要太认真了,等补贴款下来后,每个学员给你提点钱。”予以默认的陈小冬,从此对该校的农民工培训不再认真审查。

2009年度,人才学校分六次向人社局虚报农民工技能培训学员758人,按照驾驶培训每人补助300元的标准,获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22.74万元。2009年底,当补贴款划拨后,杨林来到陈小冬家门口,把用报纸包着的5万元现金送给了陈小冬。随后的2010年度,四人采取同样手段,修改所收集的D证人员信息后,向人社局虚报农民工技能培训学员372人,按照汽车驾驶专业每人补助500元的标准,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8.6万元。2011年初,陈小冬与刘志成合议通过丁某(另案)的培训学校向人社局虚报农民工技能培训学员59人,获取财政补贴资金17700元。

经查,陈小冬伙同校长杨林、管理者刘志成等人,共骗取国家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款43.1万余元,陈小冬分得18.8万元。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判处陈小冬有期徒刑十年,杨林有期徒刑十年,刘志成期徒刑九年,孙红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