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监委对路桥区蓬街镇杨府庙居原党支部书记、台州市安顺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应永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同时,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应永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应永根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路桥区蓬街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路桥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应永根开除党籍处分;经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应永根简历:
应永根,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浙江路桥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1997年5月-2020年7月 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杨府庙居居委会主任助理、主任、党支部书记
(台州市椒江区监委、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