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北京市密云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稳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稳东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钱色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生活奢靡,追求享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资质获取、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稳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稳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密云区第二次党代会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稳东简历
王稳东,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密云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2年12月至198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财政局驻河南寨乡农财员;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乡财政所所长;
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历任北京市密云县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科长;
(其间: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6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
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发展计划工委副书记、县发展计划委主任兼物价局局长;
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发展改革工委副书记、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 月,任北京市密云区政协副主席;
2016年12月,任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密云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