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中小企董事及文员涉诈骗银行贷款一亿二百万元

2021-02-24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60℃

廉政公署今日(九月二日)落案起诉一名中小企业董事,及该公司一名前文员,控告他们涉嫌诈骗四间银行八十三笔贷款共逾一亿二百万元及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并诈骗而致使一个政府部门及一个公共机构为该等银行批出的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款额共一千一百万元。

陈永福,六十岁,已结业的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及黄梓华,二十八岁,华丽国际前会计文员,同被控六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陈永福另被控十四项串谋诈骗罪名。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五(九月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期间发生。

华丽国际是一间没有任何实质业务的贸易公司。陈永福应华丽国际实质东主的邀请,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出任该公司的独资董事及股东。黄梓华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期间是该公司唯一的会计文员,按其实质东主的指示处理会计事宜。

为协助本地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业务,多间银行分别提供各类型融资及贷款服务予中小企业。有关银行包括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及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间,分别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及「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等多个计划,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以协助它们从银行获取融资。

其中六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上述华丽国际实质东主及一名与其有关联的女子(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汇丰银行,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华丽国际提交作申请银行融资的证明文件均为真实,导致该三间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

另外五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工贸署,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五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及「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表内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导致工贸署向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汇丰银行提供五份信贷保证;并就由该三间银行批予华丽国际合共七百万元的多种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

另外两项控罪指陈永福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按揭证券公司,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两份「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申请表内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导致按揭证券公司向汇丰银行提供两份信贷保证;并就由该银行批予华丽国际合共四百万元的定期贷款及透支服务提供担保。

余下七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花旗香港、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汇丰银行,不诚实地提交证明文件,声称有关文件涉及华丽国际与其七间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导致该四间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八十三笔贷款共逾一亿二百万元,并直接向该七间供应商发放该等款项。

工贸署、按揭证券公司及该四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