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非政府机构的两名前雇员及两名服务供应商,以虚假报价单诈骗该机构批出总值逾六百四十万元的印刷及设计订单,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四名被告今日(十一月六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最高二十八个月。
李子超,五十七岁,Project Orbis International, Inc (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总监,判入狱二十八个月;林兆基,五十八岁,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高级发展经理,判处十四个月监禁。
吴达明,六十二岁,迅朗印刷公司(迅朗印刷)东主,及关嘉华,四十六岁,创意源流东主,则分别判囚十二个月及十一个月。
暂委法官张秀群判刑时表示,四名被告违反诚信及自私自利。李子超及林兆基亦令奥比斯蒙羞并承受经济损失,而吴达明及关嘉华则为一己私利而犯案。
李子超被裁定一项串谋欺诈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吴达明则承认该控罪。
林兆基及关嘉华同承认一项同被控的串谋欺诈罪名,而林兆基亦承认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廉署早前接获奥比斯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李子超及林兆基于案发时分别为奥比斯特别项目组的总监及高级发展经理。该组负责筹办和管理所有奥比斯在香港的特别筹款活动,以及进行印刷和设计服务的采购工作。
吴达明是迅朗印刷的东主,该公司为奥比斯的印刷供应商,而关嘉华则是奥比斯的设计服务供应商创意源流的东主。
特别项目组于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期间,为奥比斯的三十四张印刷订单及十四张设计订单进行采购工作,项目总值共逾六百四十万元。每项采购工作均须取得三份书面报价单作比较。
案情透露,李子超及吴达明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伪称迅朗印刷的两个竞争对手,就该三十四张印刷订单的采购工作,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印刷物品。
迅朗印刷的报价因而看来属最低,而该三十四张总值约四百二十万元的印刷订单,因而判授予迅朗印刷。
案情透露,林兆基及关嘉华于上述期间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伪称创意源流的两个竞争对手,就上述设计订单其中十三张订单的采购工作,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设计服务。
因藉二人的伪称,创意源流的报价在该些采购工作中看来属最低。该十三张总值逾二百二十万元的设计订单,因而判授予创意源流。
案情又透露,林兆基曾在另一个设计订单的采购工作中,利用两张看似由另外两间设计公司发出的报价单。
奥比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安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