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孝感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孝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孝感市中心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樊立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院工程建设、医疗设备药品采购、资金结算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樊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孝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孝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樊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孝感市监委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孝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