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强化震慑,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海盐县通元镇石泉小城镇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滕金水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4月29日,滕金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现交警设卡检查后驾车沿岔路逃离,后交警在一农户家房屋处将正在躲避的滕金水查获。经鉴定,滕金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属醉酒驾车。2019年12月20日,滕金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3月9日,滕金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村党总支书记、大刘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童中华饮酒驾驶问题。2020年4月6日,童中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童中华呼气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酒后驾车。2020年4月13日,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8月11日,童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