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三月三十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资助中学前教师,控告他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盗窃及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等多项罪名,就十四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诈骗该校款项共五百三十万元。
蒋怡兴,三十八岁,梁式芝书院前教师,被控共十八项罪名,即十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五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三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被告将于星期四(四月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于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期间发生的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政府资助中学梁式芝书院的教师。该校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成立委员会,以处理多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被告是该委员会其中一名成员,负责联络潜在承办商以获取报价,及邀请潜在承办商投标。
其中五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五份利益冲突申报书误导该校。该五份申报书涉嫌各载有一项虚假陈述,即被告就该校相关项目履行采购物料及服务方面的职责,并无引起现有或潜在利益冲突情况。
有关控罪涉及五个项目,包括构建一个历史画廊、安装课室白板、以及更换LED灯管及二千张学生椅子,而合约总额约五十九万元。
另外五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投标摘要及批核纪录,以及四份书面报价摘要及批核纪录误导该校。该五份文件涉嫌各载有一项虚假陈述,即被告于参与一项采购活动的公司或机构,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财务利益。
有关控罪涉及另外五个项目的采购活动,合约总额为约六十九万元,当中包括翻新教堂,以及供应及安装铝板、课室窗帘及LED灯管。
另外五项控罪指,被告涉嫌盗窃该校共逾三百七十万元。被盗窃的款项涉及另外三个项目,即两个在强制验楼计划下的项目,以及一个窗户维修项目。
另外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就上述两个强制验楼计划的项目,使用一封看来是由该校校长发出的信件副本,以及一份看来是由一名项目工程顾问发出的付款证明书副本,分别诱使一名装修公司东主及该校一名职员接受它们为真文书的副本。
余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看来是该校所接受的报价单的副本,诱使一名傢俬公司东主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
该报价单涉及为教员室供应及安装五十六组书桌,总值约二十九万元。
梁式芝书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