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陈云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云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礼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陈云高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云高开除党籍处分;由杭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云高简历:
陈云高,男,汉族,1970年4月23日出生,浙江嵊州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3年7月至2020年11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综合科副科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临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察长;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察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