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树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树林简历
张树林,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西五台人,大学学历,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
1978年10月至1979年10月,五台县国营林场工人;
1979年10月至1987年5月,五台县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
1987年5月至1991年11月,五台县人民法院科员;
1991年11月至1992年6月,五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1992年6月至1995年3月,五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5年3月至1999年10月,岢岚县人民法院院长;
1999年10月至2002年4月,代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2年4月至2009年11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9年11月至2017年11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享受正处级待遇);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忻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兼);
2019年3月至今,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忻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兼)。
(忻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