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定安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忠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忠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开设赌场、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忠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用权任性,贪欲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涉黑不法分子“围猎”,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警察的形象。李忠山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忠山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定安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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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忠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