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立法会资讯科技界选举贿选案四人认罪候判

2021-05-2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82℃

一名的士协会时任干事及其三名亲属,于二零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资讯科技界)中行贿受贿,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四人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四名被告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的总)时任干事雷亚福,四十七岁;其妹雷伟芳,四十一岁;其子雷敬贤,二十四岁;以及雷伟芳丈夫的姐夫陈琪南,五十岁。

雷亚福、雷伟芳及雷敬贤昨日(五月二十五日)向法官劳洁仪承认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1(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雷亚福及陈琪南另外各承认一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1(1)(e)条。雷伟芳、雷敬贤及雷亚福另外两名妹妹及同案被告,即雷丽芳及雷丽梅,分别四十四岁及四十六岁,被控的四项相类罪名,则留区域法院法庭档案。

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法庭上读出的案情撮要显示,二零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举行。资讯科技界是立法会二十九个功能界别之一,议席由两名候选人竞逐。

已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或符合资格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并已申请作出如此登记的人士,如具备《立法会条例》订明专业团体的会员身分,则符合资格向选举事务处登记成为资讯科技界选民。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IEEE)属有关订明专业团体。

雷亚福、雷伟芳及雷敬贤承认于或约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至九月四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一名的总时任会务总监及其他身分不详人士串谋,向上述六名被告及其亲属、同学及相关人士等共约三十六人,提供每人一千元,作为他们投票予二零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候选人杨全盛的诱因。

约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的总干事雷亚福透过雷氏兄妹手提电话聊天群组,邀请雷伟芳、雷丽芳及雷丽梅加入一个「IT产业会」,以每人获取一千元。他又指三人必须登记成为选民,并在二零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资讯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该计划)。

雷伟芳得悉该计划后,透过另一个手提电话家庭聊天群组,邀请陈琪南在内的亲属参加该计划。雷敬贤亦在两个手提电话聊天群组,向其同学及相关人士提及该计划。

雷亚福、雷伟芳及雷敬贤收集了三十六名人士的个人资料,由雷亚福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把整合好的资料转发给上述的总会务总监。

IEEE记录显示,该三十六名人士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期间,登记为该会正式会员。但廉署调查发现,该三十六名人士均从未在资讯科技界工作,亦不具备任何相关资历。

选举事务处于同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期间,收到该等人士当中三十三人的选民登记表,并基于其IEEE会员身分,把其中三十一人加入二零一六年资讯科技界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内。

案情透露,雷伟芳、雷敬贤及陈琪南其后获雷亚福通知,并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各自从雷亚福收取一千元。

雷亚福及雷伟芳在投票日前,在一个名为「IE群组」的手提电话聊天群组收到该名的总会务总监的讯息,呼籲他们投票给杨全盛。雷伟芳及雷敬贤其后于数个手提电话聊天群组中作出同样呼籲。

案情透露,在该三十六名人士中,有十九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领了选票,当中包括了资讯科技界的选票。

法官批准雷亚福、雷伟芳、雷敬贤及陈琪南现金保释至八月二十六日,以听取其求情。

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大伟、大律师王兴伟及黄志远,以及检控官欧阳巽熙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家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