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6-0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9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龙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龙泉市发改局吴宇宁、建设局钟汤勇等人违规参与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问题。2020年10月30日,吴宇宁(非中共党员)组织钟汤勇(非中共党员)等人进入某娱乐场所消费,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2020年12月,吴宇宁受到记过处分,钟汤勇受到警告处分。

2.龙泉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总站副站长吴国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11月27日、12月5日,吴国华分批为儿子操办婚宴,邀请所在单位下属职工和亲朋好友参加,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操办婚宴的实际情况。2021年2月,吴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泉市屏南镇琉盘村党支部书记郭传俊违规列支酒水问题。2019年,屏南镇琉盘村在举办“丰收节”活动费用中列支酒水共计1493元。郭传俊作为琉盘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郭传俊主动清退违规列支款项。2021年3月,郭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