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文昌市委批准,文昌市纪委监委对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利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利民违反政治纪律,在担任市卫健委主要领导期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报销差旅费;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决定重要项目安排和人事任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买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文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利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文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文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