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第五组组长、一级调研员(平武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海简历
王海,男,汉族,1970年2月生,四川江油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2000年5月,在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工作;
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2002年8月至2006年9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平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平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平武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平武县政府副县长;
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2013年4月至2018年2月,任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委、一级调研员;
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2019年10月至今,任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第五组组长、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