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员为区议员担任义工时,涉嫌向三名因租务纠纷向有关区议员求助的人士索取金钱报酬,今日(六月二十八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贪污。
陈家霖,三十七岁,被控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廉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投诉遂展开调查,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落案起诉被告贪污。被告将于星期三(六月三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警员,于休假期间为观塘区区议员谢淑珍担任无偿义工。谢淑珍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安排被告协助一名工厂大厦单位业主,处理对方与租客及地产经纪的租务纠纷。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该业主、租客及地产经纪分别索取八百元,合共二千四百元,作为被告协助处理涉及三人租务纠纷的诱因或报酬。
警方及谢淑珍区议员办事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