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游县纪委县监委对龙游县经济技术协作中心综合科工作人员游生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游生华身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龙游县原招商局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时间超过三个月,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游生华涉嫌职务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游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游生华简历:
游生华,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浙江龙游人,2005年3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2005年3月至2021年6月,龙游县求实职校职工;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聘任制司法警察、司法警察;龙游县招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副科长;龙游县经济技术协作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龙游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