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祥镇球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杜明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杜明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儿子杜某某名义违规获得大龄青年房申购资格,并使用合作社集体资金代付购房款。2020年12月,杜明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购房款已补缴。
2、东吴镇童一村原党支部书记史良善受贿问题。2017年10月,史良善在担任东吴镇童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新村建设工程款预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万元。2021年3月,史良善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上缴。2021年6月,史良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宁波市鄞州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