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蒲县政协原副主席、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剑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0年6月至2020年2月,李永剑利用先后担任蒲县克城镇镇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处理纠纷、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欠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多名企业主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工程建设领域正常秩序。此外,李永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永剑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侯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原带班班长千俊杰违规收受货运企业主好处费问题。2016年7月至2020年9月,千俊杰利用先后担任侯马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中队长、行政执法队二队稽查员、带班班长的职务便利,在执法检查中为他人在车辆放行、避免查扣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家运输企业和车主好处费43.8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和政府部门的执法公信力。2021年5月,千俊杰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四股原股长牛秀玲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代办费问题。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牛秀玲担任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四股股长期间,利用负责办理登记、注销、变更营业执照的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向其本人违规开设的打字复印店交纳代办费,共计13.2万余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政府公信力。2021年6月,牛秀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古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原馆长孙华违规为亲属经营企业承揽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孙华担任古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馆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假询价的方式为其丈夫经营的公司承揽10项文化演出培训业务,金额总计47.9万余元,对当地文化企业公平竞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孙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