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柯城区航埠镇金万村报账员郑雨水侵吞、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5年期间,郑雨水在制作本村征地项目分户表时,通过将本村某村民的征地面积由0.0123亩改为0.123亩的方式,从政府拨付至村集体的9590元征地补偿款中侵吞8631元。2018年期间,郑雨水在负责办理本村村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收取缴纳相关费用等事宜时,要求本村200余户参保村民将缴纳的失地保险费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涉及金额共计722.66万元。此后,郑雨水挪用其中的237万元用于办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获取利息711元用于个人使用。2021年3月31日,郑雨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柯城区沟溪乡高山窑村党支部书记张平、党支部委员张建青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8年9月,沟溪乡人民政府征用高山窑村“黄支山”地块约20余亩土地用于建设“小微创业园”,并委托相关单位对被征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张平、张建青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并负责协助组织实施测量土地、签订协议等事项。根据规定,在对农户土地面积测量时,应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村两委、户主和相邻土地农户一同参与测量,共同确定土地界址。2018年12月,张平、张建青在测量及确认村内农户土地面积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规定确定界址,导致村内二户农户土地面积被多量,并因此多领取补偿金共计25162元。2020年10月19日,张平、张建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予以追缴。
(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