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阳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局党委原委员、县公路事务中心原主任陈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旭丧失理想信念,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工程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背离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
陈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