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王武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武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礼金,默许配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武道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武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武道简历
王武道,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万荣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7月,任朔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8月,任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3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5月,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2019年6月,任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2021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