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原处长吴晓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