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石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11-3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70℃

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衢州市纪委市监委对第七届衢州市委委员、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石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刘石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意识缺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搞权色交易;贪欲膨胀,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协审单位评选、工程项目对接、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审计问题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石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石平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下一次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石平简历:

刘石平,男,汉族,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常山县五里乡党委副书记,常山县湖东乡党委副书记,常山县白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石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山县阁底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常山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常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衢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衢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衢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