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韦更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更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更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腐败,抓队伍腰杆不硬,带坏队伍,破坏任职地区公安系统政治生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给予韦更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韦更望简历
韦更望,男,1964年1月出生,广西环江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04-2007.02 东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02-2012.05 东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调研员;
2012.05-2018.09 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副区长,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09-2020.07 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副区长,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0.07-2021.10 防城港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