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上余镇原党委书记周建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12-15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19℃

日前,经中共江山市委批准,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对江山市上余镇原党委书记周建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建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周建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慧开除党籍处分;由江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建慧简历:

周建慧,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江山市贺村镇武装干事,大陈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四都镇党委副书记,贺村镇党委副书记,双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新塘边镇党委书记,上余镇党委书记。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