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想着贪便宜,最终让自己落入法网。近日,江西省吉安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涉嫌贪污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自2006年起担任吉安县敦厚镇敦厚村委敦厚自然村1组组长。刘某于2009年开始协助县政府在敦厚村1组开展城北新区征地工作,共征地114.329亩。2012年6月19日敦厚镇经管站将349余万元征地款转入刘某敖城信用社个人账户。至2013年9月18日刘某利用职务便利独自将该款项变更了多种存储业务,包括活期、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整定期储蓄存款,共产生利息91916.28元,看到巨额利息刘某心生贪念,未将利息全部上缴给村小组财务,也未告诉自然村任何村民,而是利用定期存款利息与活期存款利息差额的方式,将其中征地补偿款利息73671.51元据为已有,后经群众举报至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