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慈溪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夏晓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前,夏晓天(非中共党员)在担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处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香烟、白酒等礼品,共计价值2万元。夏晓天还存在其他严重职务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1年8月,夏晓天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慈溪市观海卫镇卫前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沈建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7月,沈建光作为学校办公用房整改“第一责任人”,未如实向上级报告学校图书馆管理员办公室面积和使用情况。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沈建光在已配备校长办公室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未投入使用的图书馆管理员办公室,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39.61平方米,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沈建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慈溪市胜山镇自来水管理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林宝国,党支部书记潘志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1月至12月,林宝国在担任胜山镇自来水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违规审批,以劳保用品、夏令品、春节福利等名义,违规发放福利共计16475元;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潘志尚在担任该镇给排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该水站全面工作)期间违规审批,以劳保用品、座谈会费用、夏令品、中秋节福利等名义,违规发放福利共计84037元。2021年8月,林宝国、潘志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4.慈溪市新浦镇原副镇长陈红晖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红晖在担任新浦镇副镇长期间,多次收受新浦某果蔬农场负责人罗某某送予的烟酒等礼品,共计价值44116元;2015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该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陈龙根两次收受罗某某送予的超市卡,共计价值18000元;2014年至2017年,该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成达多次收受罗某某送予的超市卡和礼金,共计价值27000元;2016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该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高长达多次收受罗某某送予的超市卡,共计价值6000元。此外,陈红晖、陈龙根、高长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陈红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龙根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高成达、高长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分别予以收缴。
(慈溪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