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原二级高级主办殷农宁涉嫌受贿罪由宣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罪由郎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4月13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农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殷农宁利用担任郎溪县地税局局长、宣城市地税局政治处主任、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财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殷农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弹药,依法应当以非法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殷农宁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自愿认罪认罚。(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