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人涉嫌虚报物业成交价以诈骗按揭贷款800万元

2022-04-2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001℃

廉政公署昨日(4月19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买家及两名地产代理,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虚报沙田一个住宅物业的成交价只为1,000万元,以取得银行八成按揭贷款达80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三人。

刘天源,38岁,保险公司职员;何东雄,40岁;及黄文燕,37岁,同为名城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名城地产)地产代理;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刘天源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各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4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案件发生于2020年1月至3月期间。当时刘天源为沙田一个住宅物业的准买家,何东雄及黄文燕同为名城地产的地产代理,应刘天源要求与卖方议价。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指引,银行须遵守物业按揭贷款的按揭成数上限规定。如买家购买的住宅物业价格不高于1,000万元,可依按揭保险计划,获取按揭成数最高八成的银行按揭贷款。如购买价格高于1,000万元,则最高按揭成数为五成。

其中一项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与上述物业的卖方一同串谋诈骗提供物业按揭贷款的银行,即不诚实地讹称上述物业的成交价为1,000万元,但实际成交价却是1,050万元;从而导致该些银行向刘天源批出八成按揭成数的按揭贷款作购买该物业之用。

廉署调查显示,刘天源涉嫌以现金向物业卖方支付楼价余款50万元。刘天源并向两间银行申请八成按揭贷款,两宗申请均获批核,而他最终接受了其中一笔800万元的按揭贷款。

另一项控罪指,刘天源涉嫌就上述物业的成交价作出相类虚假陈述,诱使税务局就其征收较低的从价印花税。税务局据报因而向刘天源少收从价印花税18,750元。

廉署提醒物业买卖双方,在进行物业交易时,切勿参与贪污非法勾当,地产代理亦应秉持专业诚信操守。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的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税务局及涉事的两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