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推动作风整顿建设,近日,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昌江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庄恒川,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符振阳2人在残疾人评定换证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庄恒川和符振阳未严格执行残疾人证管理相关规定,致使402名残疾人未及时评定、更换第三代残疾人证,造成9名已经康复的残疾人仍继续领取护理补贴共计2.055万元。庄恒川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符振阳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庄恒川和符振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二、昌江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张仁夫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时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负责人张仁夫在负责全县低保对象补贴金统计发放工作中,监督指导村镇一级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发放低保金共计12.63万元。2022年3月,张仁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三、昌江县残联一级科员吴李刚在残疾人补贴管理工作中不作为、监督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吴李刚未按要求对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展复核工作,对村镇一级残疾人补贴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致使违规发放补贴金共计20.016万元。2022年3月,吴李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昌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