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宋顺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顺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大搞卖官鬻爵,严重污染破坏海口市公安系统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查办、项目推进、干部职务调整和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顺勇身为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收钱敛财。宋顺勇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顺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及孳息;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