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林芝市委批准,林芝市纪委监委对米林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尼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尼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案件卷宗丢失,无法确定案件性质及涉案金额;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
尼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行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林芝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林芝市委批准,决定由林芝市纪委给予尼玛开除党籍处分;由林芝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