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通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纪凯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纪凯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个人违规决定重大问题,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凯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纪凯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